完善体制机制建设...
深入推进改革 ...
全面推动基层派出...
依法依规监管 ...
发布时间:2019-08-09 17:49:22 点击:0
(2019年8月9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经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,决定接受李远青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,并报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。